3月27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贯彻两办意见推进殡葬改革暨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总结第三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以来殡葬事业发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出席会议。
李立国指出,自1997年第三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以来,民政系统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殡葬改革方针,丧葬方式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明节俭治丧渐成主流,文明低碳祭扫蔚然成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显著,殡葬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技人文殡葬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殡葬工作在思想认识、公共投入、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加以解决。
李立国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殡葬改革在保障基本民生、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精神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更为突出。两办《意见》充分肯定了一以贯之的殡葬改革方针,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保障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是我国殡葬事业发展的新的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为动力,注重认识和把握殡葬改革五方面的规律:一是人多地少是我国基本国情之一,必须遵循节地生态葬法的客观要求。把推行少占或不占地的安葬方式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坚决治理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和建造大墓豪华墓;大力推行骨灰存放,提高存放设施建设标准,增强群众接受程度;大力倡导树葬、深埋、海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二是殡葬要素具有内在关联,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殡葬改革。要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行、遗体火化与骨灰安放并重、实行火葬与改革土葬并进、丧事简办与祭扫简约并举,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殡葬改革的整体效能。三是殡葬服务具有公益属性,必须加快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由公办服务机构提供,实行政府定价,确保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不缺位;坚持选择性殡葬服务由市场主体按照价值规律提供,确保选择性服务市场供给行为不失范。四是殡葬工作涉及面广,必须建立多元参与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部门协同、综合执法。要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做好事前预防、服务保障、奖补激励等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五是对殡葬改革存在观念差异,必须将依法管理与宣传示范结合推进。移风易俗是个综合多种因素变迁的过程,既要立法制、明规矩、定赏罚,也要加强宣传引导,破除传统落后观念、迷信愚昧思想,树立正确导向,更要先进群体模范引领、形成风尚。
李立国强调,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两办《意见》精神,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殡葬改革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共进。为此,要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殡葬改革。科学合理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在火葬区,要推行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治丧,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加强骨灰安放备案管理,推行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倡导不保留骨灰方式。在土葬改革区,要推行文明治丧、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安葬,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逐步用可降解材料取代水泥石材建坟。二是加快健全殡葬服务设施。制定和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火化设施数量、布局和规模,争取在火葬区每个县至少建1个殡仪馆。适度增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搭建殡仪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科学规划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对实行墓穴式安葬的公墓数量、墓穴数量以及占地面积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逐步从保障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需求扩大到低收入群众、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乃至所有城乡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协调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鼓励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给予精神褒扬,让“节约方寸土、留予子孙耕”的可贵精神在全社会发扬光大。四是强化殡葬重点事项监管。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按规划许可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严禁炒买炒卖及销售大墓豪华墓。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行政府投资建设,坚持政府定价,确保惠及广大群众。严禁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牟利。加强对选择性殡葬服务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挤出价格“虚高”水分,营造规范、诚信、有序的殡葬市场环境。五是进一步提高基本殡葬服务水平。实行标准化管理,合理界定基本殡葬服务范围,严格实施服务操作标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基本服务流程,简化窗口办理手续,确保服务便民、快捷、高效、零差错。推行公开公示制,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消费,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丧属自带合法殡葬用品,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负面案例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李立国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贯彻两办《意见》为契机,在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快速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殡葬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殡葬工作协调机制,汇聚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合力。二是加快殡葬法制建设。加快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研究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推进地方性殡葬立法和政策创制。对于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依法依纪查处力度。三是大力推进能力建设。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把落实惠民殡葬及生态奖补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推进殡葬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加强殡葬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殡葬职工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日常舆论引导和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相结合,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用和基础组织力量,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宣传形式,倡导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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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玉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两办《意见》的出台,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了政治定力、注入了强劲动力,是当期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王勇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前专门出席贯彻两办意见、推动殡葬改革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殡葬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殡葬职工的特别关爱;李立国部长的工作报告,为新时期深化殡葬改革提出了规律性的认识和方向性的要求,既是对两办《意见》和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也是对民政系统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奋勇进取的动员令,对此,要深刻理解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他指出,狠抓落实,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李立国部长工作报告要求上来。
窦玉沛强调,狠抓落实,就是要把握要义、突出重点。对两办《意见》和两次会议,主要把握以下“十大亮点”:在殡葬改革方针上,明确坚定不移深化殡葬改革的新精神;在殡葬改革动力上,作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新部署;在殡葬改革内涵上,凸显统筹协调推进殡葬改革的新思路;在葬式葬法改革上,确立节地生态安葬的新方向;在殡葬改革难点上,指明强化骨灰安放管理的新要求;在殡葬服务属性上,提出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的新论断;在惠民政策实施上,确立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新目标;在殡葬管理方式上,提出建立多元参与、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在殡葬队伍建设上,树立对殡葬职工“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的新理念;在工作保障措施上,提出多管齐下、多措并施的新举措。
窦玉沛强调,狠抓落实,就是要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尽快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抓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尽早制定贯彻两办《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解决困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抓紧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重点完善火化设施和安葬设施建设布局,加大公共财政对殡葬公益事业的投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治丧需求。
会议表彰了一批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观看了殡葬改革视频片,八个单位做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就学习贯彻两办《意见》、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和李立国部长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
2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以及民政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