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 青岛市殡葬服务网!

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532-84961513
地址
青岛市重庆南路178号
邮箱
qdbzxh@163.com

山东省民政厅在全省启动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2014-07-15 00:00:00  11778042次
字体:加大 减小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在全省启动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决定从现在到9月底,按照“部署、自查,规范、公示,巩固提高”三个步骤,全省上下联动解决殡葬服务不规范、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强化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山东省民政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并提请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制定了厅领导班子成员包市督导分工方案。6月30日,召开了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在各市、县设立分会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业务科处室全体人员、殡仪馆馆长和副馆长、公墓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全省动员会后,大部分市接续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自查清理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山东省民政厅专门下发关于对全省殡仪馆服务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市、县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所属殡仪服务机构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自查和清理,同时建立殡葬服务项目台账,规范收费标准。

  建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单制度。要求各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制定殡仪馆服务收费标准,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对遗体整容、防腐、吊唁等延伸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规定,殡仪服务机构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购货结算价格的30%。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殡仪服务机构在7月20日前,全部建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单制度,由各市民政部门审查后,报省民政厅审核备案。

  全面实行“两公开一自愿”制度。即: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服务。要求殡仪馆将所有免费及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监督电话等,全部在殡葬服务窗口和当地民政网站公示。从8月1日起,所有殡仪馆免费向当事人提供规范、明确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清单,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先服务后收费等行为。

  五是全面提高规范殡葬服务水平。由山东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对殡仪馆工作人员素质、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制度与监督管理、服务设备等,均作出具体明确的制度性规定。要求9月底前,由各市、县民政部门对殡仪馆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加强殡葬服务信息化管理,9月底前完成殡仪馆在线实时办理业务试点工作,实现可监控可监督、可查询可追踪、可评价可反馈,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在线QQ 首页 在线咨询
0532-84961513
服务热线 移动端浏览
通过手机继续浏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