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日,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做了系统部署。这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也是我国首个推行绿色殡葬的专门文件,对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9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做出安排、提出要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做好局、起好步、落好实;同时,清明节临近,也一并对清明祭扫工作进行部署。
刚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的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大力倡导和推行火葬的同时,积极探索骨灰存放、树葬、海葬、深埋等节地生态葬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国是人口大国,加之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年死亡人口数量庞大,安葬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造成土地与资源的过度消耗,对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产生负面影响,成为绿色发展的短板。殡葬改革60年来,通过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在节约殡葬用地、保护资源环境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节约资源、绿色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殡葬事业之中,辐射到殡葬活动各环节和殡葬改革全过程,推动合理利用殡葬用地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第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的迫切需要。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重大社会习俗改革。从土葬到火葬是一场革命,从火葬到生态安葬也是一场革命。由于传统丧葬陋俗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些地方重敛厚葬之风盛行,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骨灰装棺再葬等问题突出,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助长了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不良治丧风气。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有利于深化对殡葬改革与资源环境关系的认识,促进转变落后丧葬观念,培育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理念和行为习惯,引领殡葬改革新风,进一步夯实深化殡葬改革的社会基础。
第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殡葬需求的重要途径。解决每年近千万逝者的殡葬需求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十二五”时期,国家明确把为身故者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目前,各地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已覆盖低收入群众,但惠民项目、保障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差距,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滞后,经营性公墓价格偏高,一些群众对安葬服务的满意度不高。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有利于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公益安葬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二、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为落脚点,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一)准确把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总体要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保障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的有机统一。《指导意见》在明确指导思想上,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是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确定的工作原则上,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注重引导与创新发展、分类指导与统筹推进四个结合,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方法路径;在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明确到“十三五”末,较大幅度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描绘了规划蓝图。
(二)准确把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任务。为稳妥有序地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要着力推行葬式葬法改革。《指导意见》既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的价值导向、表现形式及主要衡量标准,同时又根据不同区域葬式葬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列出了多种常规性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分别在占地面积、墓碑规格、骨灰容器、建筑材料、硬化面积等方面提出标准和要求,既便于各地把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尺度,又给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留有空间。二是要着力加强安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按照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分别对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现有公墓节地生态墓区配建、违规安葬行为绿化整治、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要着力提供安葬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注重增强改革吸引力、提升群众获得感,要求强化人文关怀,提升服务内涵,突出公益属性,努力提供高标准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安葬后续日常维护管理,探索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与殡葬服务融合发展,着力增强优质服务的牵引力,提供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四是要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指导意见》着眼于提高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认识,要求把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作为培育现代殡葬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建设一批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涵养理念、更新观念,推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符合节地环保、具有时代特征的殡葬文化,将逐步引导群众把对逝者的缅怀从注重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三)准确把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推动落实的措施。在组织领导方面,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协作,加强目标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强有力的推动力和工作合力。在示范引领方面,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扫方面的表率作用,发挥殡葬事业单位在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中的支撑作用。在宣传引导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在奖补激励方面,要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褒扬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和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为不保留骨灰者这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组织开展集中祭奠活动。在能力建设方面,要全面做好设施规划、用地保障,人才培养、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措施落实,全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深化理解认识。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与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结合起来,与解决殡葬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组织从事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的基层干部和一线工作者系统学习,吃透精神,领会要求,自觉落实到具体实践中。要抓住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加深社会公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识与理解,使绿色殡葬、利国利民的现代殡葬理念深入人心。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着力围绕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规划、土地供应、服务保障、监管执法等工作,加强沟通会商,做好服务协调,完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共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顺利实施。
(三)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改革创新。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作、实化推进思路、措施和办法。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创制,因地制宜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按照严把关口、优化供给、激励引导的要求,提高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要积极支持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在葬式葬法、服务模式、生态奖补、环保科技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探路子、出经验、树典型。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尊重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激发和保护干部群众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积极性。
(四)抓好督查指导,推动政策落实。各地要加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督查,将其纳入当地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解决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措施实、推进力度大的地区或单位,要表扬鼓励,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加快工作进度。部里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四、认真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寻根祭祖的传统节日,自2008年被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以来,各地积极主动应对群众大规模、高密度祭扫带来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方面的挑战,连年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今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服务保障群众安全祭扫的任务依然繁重艰巨。民政部已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进行了部署。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增强安全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保障是重中之重。各地一定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安全红线。要着力巩固多年来形成的部门协调联动祭扫工作机制,把握“重安全、强服务、广宣传、树新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总基调,细化和落实职责分工,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安全祭扫工作合力。要集中开展殡葬服务单位安全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层层传导安全责任压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制定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实施安排,开展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切实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充分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积极引导文明低碳祭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的安全。
二是做好服务保障,深化行风建设。要坚持从适应群众期待、方便群众入手,从服务管理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入手,既全面做好常规服务,也在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便民服务上下功夫;既做好集中祭扫期的服务保障,也把好的经验、做法与作风保持延续到今后工作中,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精确服务的长效机制。今年是民政部确定的全国殡葬系统“殡葬服务提升年”。各地要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和重要检验,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要求,切实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收费价格、优化服务供给、改进监管执法,以规范透明、贴心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满意。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抓住清明节人民放假返乡、集中祭扫的有利时机,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的平台作用,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互动融合,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报道先进典型,讲好殡葬行业故事,传递改革正能量。特别是要以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为契机,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宣传、文明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广泛开展各种纪念宣传活动,精心组织策划,突出改革主题,创新形式内容,增强纪念氛围。要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减少阻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同志们,殡葬改革关系人民福祉和子孙后代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全力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努力开创“十三五”时期殡葬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