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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2013-02-17 00:00:00  96937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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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民政 时间: 2013-01-08 10:09

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孙绍骋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张国琛厅长作重要讲话

 

 

  1月5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省政府副省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厅长张国琛作年度工作报告,副厅长杨丽丽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为重点,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民政建设,为全省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五保标准达到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0%左右。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金结余率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5%以上。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建立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推动市、县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切实规范城乡低保和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基层人员力量和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资助标准和办法,完善配套政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参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加紧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创新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与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研究和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分层次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管理。以构建面向全体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健全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有序推进“村改居”和农村社区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适时修订《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制定我省退役士兵、退休军官安置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有关意见,出台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办法,完善随军家属就业保障、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落实国家和省现行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努力构建体制机制统一高效、优待优惠充分体现、整体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服务对象荣誉感进一步增强的拥军优抚安置新格局。五是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逐步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完善扶持政策措施,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完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登记管理联动机制,继续推进“兼合式”党组织组建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的研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免除居民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和基本殡葬服务费,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七是进一步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尚未建成的业务管理系统加快开发,已经建成的系统尽快推广应用,并加强系统整合和数据交换,为全面提升民政工作发展水平提供有力支撑。会议还对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不仅充分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而且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并把这一理念和目标追求长期坚持下去,贯穿于民政部门的所有工作和民政工作的所有环节,以优异的成绩、优良的作风、清廉的形象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强调,民政是党和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对于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基础保障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更加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特别要把民政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问责,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基层民政经办机构,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为民保障服务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各市民政局2012年服务型民政建设情况汇报。省民政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市民政局长、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