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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出台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措施

2020-03-17 11:13:55  6704948次  来源:中国殡葬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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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明节前后,严格实行预约分时祭扫


3月13日,北京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市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李全喜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清明节前后,北京将在有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实行预约限流,有序开展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祭扫需求。

祭扫服务接待日从3月21日至4月12日,总计23天。预计祭扫服务高峰日是3月28日、3月29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共5天。

暂停群体性聚集性祭扫活动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海撒、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骨灰海撒推迟到疫情结束后举行,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倡导网络祭扫方式

推进祭扫方式变革创新,今年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开通了北京市2020年清明节网上祭扫服务平台,3月21日上线运行,为群众提供寄语、献花、点烛等网上祭奠服务,此平台同时链接到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方便群众通过线上方式追思先人。

为有需求的人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凡是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可通过北京市2020年清明节祭扫预约服务系统,申请由公墓代为祭扫的服务方式进行先人祭奠。公墓可免费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基本服务。其他拓展服务可与公墓另行商定。

严格实行预约分时祭扫

为有序祭扫,全市殡仪馆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和规模较大的公益性公墓,实行按日分时段预约祭扫。

主要采取两种预约方式:一是手机预约,市民可关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祭扫预约”按钮,提前预约祭扫日期和时段。

二是电话预约,市民可通过殡葬服务机构公布的祭扫服务电话进行电话预约。

两种预约方式将于3月19日12时开通,预约人在入门处设立的通道核验后方可入园祭扫。没有预约的不安排祭扫。

具体预约方式、电话,3月16日将通过“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予以公布。敬请关注。

严格实行入园人数限制

各殡葬单位根据安葬量、空间面积、停车等因素,通过预约系统限定每日入园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实行分时分批限流进入。加强陵园入口、园内人流引导,减少园内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也采取人数限定措施。

实行文明低碳祭扫

积极推行丧葬礼俗改革,转变传统祭扫习俗,全面实行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散坟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扎祭品等;公墓内的烧纸桶、焚烧炉一律停止使用。

严格入园登记体温检测

各殡葬单位将在入园口设立一米线、配备测温枪或红外线测温仪等设备。所有人员戴口罩,进行入园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入园,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园并引导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严格实行环境设备消毒

各殡葬单位将对殡仪馆、骨灰堂等相对密闭空间,实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频率较高的公共场所和设施,实行多频次消毒,并进行消毒登记。公共卫生间、露天洗手池等场所,提供洗手液,方便群众使用。

服务保障

今年清明祭扫期间,各区、各殡葬服务机构提前备齐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品,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防控责任,并落实到人。

同时,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疫情感染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祭扫服务日安全管理,充分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开展野外用火检查,积极引导绿色、文明、低碳、错峰祭扫。特别是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体埋葬点、散坟,要压实街道、乡镇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抽调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各公墓、殡仪服务机构参与祭扫服务,保障一线力量充足。同时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环境保障等服务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天津:网上祭扫平台清明节前上线


3月5日下午,天津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天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红介绍近一阶段天津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介绍。

她讲到,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全市殡仪馆暂停了遗体停灵、守灵、告别、祭奠等活动。天津市民政局对殡葬服务机构的业务窗口、卫生间、遗体接运车辆、火化区、骨灰安放区等场所都采取了严格的消杀和防护措施。目前各殡仪馆严格实行车辆管理,最多允许一部家属车辆、两名亲属进入业务区域。同时,天津市民政局在保证殡葬基本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服务的便民化,如: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适当延长骨灰安葬期交费时间,今年上半年安葬期满应缴费的,缴费时间延长至今年年底。对群众申请参加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节地生态安葬的预约需求,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通过开展“3000元一站式全程文明殡仪服务”,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疫情期间, 4000084890殡仪便民服务平台仍在为市民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目前已经接待群众电话咨询7400多个,办理殡仪服务业务1100多单。清明期间,殡仪馆将暂停集中祭扫、节地生态安葬、骨灰撒放、集体共祭、社区共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市民政局建议市民采取家庭“云”追思、书写寄语等文明新风祭扫形式祭奠亲人。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开发网上祭扫平台,通过互联网免费为市民提供服务,清明节前可以上线使用。



上海:清明期间推出网络祭扫等便民服务


3月14日,上海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在倡导市民群众在今年清明期间(3月28日至4月12日)不要前往公墓、骨灰堂进行现场祭扫的同时,上海全市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将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三项便民服务措施。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在发布会上表示,“集体祭扫”是指各公墓将在清明期间,为安葬在本园区的逝者举办一场集体纪念仪式,参加人员为公墓工作人员;“网络祭扫”是指各公墓将在各自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网络祭扫平台”,市民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后祭奠亲人;“代客祭扫”是指市民群众不去现场,委托公墓方祭奠亲人,由公墓方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擦拭墓碑、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服务,并把服务过程通过照片反馈市民群众。

据介绍,上述三项服务中,前两项为免费,“代客祭扫”将适当收费,但全部予以价格公示,最基本的套餐服务价为35元。

“集体祭扫、网络祭扫等措施虽是疫情期间推出的便民服务,但符合绿色文明的现代殡葬发展理念和改革方向,也是移风易俗的举措,我们将在今后予以固化、延续。”曾群说。

疫情发生后,上海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已暂停举办守灵、公开告别、公开祭祀祭奠以及海葬等人员聚集活动。当前,考虑到清明期间少数市民群众确有落葬需求,或确有原因需现场祭扫,上海民政部门将实行“预约落葬”和个别“预约祭扫”。

曾群介绍说,对确有落葬需求的市民,由公墓实行预约落葬,并严格控制落葬参加人数,每户不超过10人;对个别确有原因需现场祭扫的市民群众,采取由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限量预约、约满为止、分时祭扫”的措施,预约登记从3月26日启动。有关清明期间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上海民政部门将通过“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殡葬服务平台”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告知市民,扩大社会知晓面。

此外,从今年清明开始,上海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将严格实行“无烟祭扫”。



浙江:发布清明节祭扫工作安排


3月15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精神,现就我省清明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近期以来,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成效明显,但疫情防控仍然面临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省委、省政府要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分类指导”,把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精准施策、闭环管控。当前清明节即将到来,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疫情防控这根弦始终不松,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警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要紧扣“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以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继续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和“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精准有效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二、服从防疫大局,周密谋划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

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方案,落实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清明期间,各地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倡导群众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倡导采取如下方式进行祭扫:一是网络祭扫。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城镇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应通过建立官网、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使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可与浙江省殡葬协会或各地市殡葬协会联系,对接第三方网络平台,建立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二是代为祭扫。由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班子成员代为祭扫。三是预约祭扫。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规模不大,在安全防范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开通预约祭扫服务。开通预约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单位及祭扫场所承载量,限制祭扫人数,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绿码通行、分时分段、间隔性等措施安排祭扫人员入内,并对祭扫时间进行限定;对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祭扫场所,祭扫人员不得进入室内祭扫,在指定的室外场所祭扫。防输入性疫情风险高、疫情防控情况复杂、外来流动人口多、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保障的地区不建议采取预约祭扫的方式。各地要将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同意,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安排,由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落实防疫责任,加强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组织保障

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疫情防控、防火安全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每个殡葬服务机构扎实做好方案预案、防护物资供应,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联合宣传、文明办、农业农村等部门大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导移风易俗、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对依靠部门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筹推动解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当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机构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防控无死角,切实守护好服务对象和自身安全。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省民政厅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全省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传真)电话:0571-87050926、87050265。各市民政局要在4月4日至6日每日13时30分前汇总上报《浙江省2020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上报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总结。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5日



辽宁: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和公祭活动


清明节临近,群众祭扫活动即将进入高峰期,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3月13日,辽宁省民政厅向各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在清明节期间暂停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通知》中提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6号),“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可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的要求,综合辽宁省实际,各地清明节期间暂停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同时,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要通过媒体公告、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以家庭追思方式祭奠亲人。要利用殡葬服务网站,倡导文明祭祀,开设网上祭祀专栏,为群众网上祭祀提供便利,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代祭服务。

另外,《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安全管理,各地要统筹抓好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完善设施,减少人员聚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0条》要求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确保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



江苏:强化清明期间安全祭扫措施

清明将近,针对可能发生的祭扫人群聚集等情况,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多措并举,强化清明期间安全祭扫措施。一是取消各类规模性公祭(江祭、海祭等)和祭扫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室内祭扫设施,防止人员聚集。二是倡导群众不跨区域异地祭扫,同时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跨区域异地祭扫的省际协办单发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推进长三角区域安全祭扫工作。三是为群众提供安全多元有效的祭扫服务,有限开放的祭扫设施要提供预约服务,并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暂停现场祭扫的设施可以开通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服务。

江苏多地发通告:清明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免费开通网络祭扫

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江苏南京、无锡、常州、扬州等多地官方发布通告,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民众可通过网络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9日,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今年清明,扬州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江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公祭活动。

通告中称,“以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3月20日起,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登录‘我的扬州’APP平台免费在线祭扫。”通过线上献花、祈福等方式,为亲人送上“云端的思念”。

清明期间连云港全市各公墓暂行限制性开放

3月15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清明期间全市各公墓暂实行限制性开放,推行预约错峰祭扫。

据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全市各公墓暂实行限制性开放,禁止组织公祭、共祭等群体性活动,不组织家族(庭)聚集性、规模性祭扫。在做好个人防疫措施前提下,建议市民派1至2名亲属作为代表至公墓祭扫。全市各骨灰堂、地宫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亲属在室外指定地点祭扫,每个格位祭扫人员不超过2人。

各殡葬服务单位自即日起全天开放,依据容量推行预约错峰祭扫。市民可提前电话预约,根据殡葬服务单位推荐的时段前往祭扫。建议广大市民提前和选择下午祭扫,尽量避开清明前几日和每天上午,以免人群过度聚集。

此外,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要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墓园。请自觉配合,简化祭扫流程,压缩祭扫时间。

据了解,今年清明期间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文明祭扫活动,同时推行网络祭扫,市殡葬管理处在“我的连云港”微信公众号开通免费在线祭扫平台(3月20日正式上线)。

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市区交通干线、十字路口、社区楼院、林区墓区等社会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物、燃放鞭炮,不携带火种、火源进山、进墓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广东: 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限制提供祭扫服务


清明将至,经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地区,暂停祭扫服务;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地区,可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

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原则上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尽快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本地区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或者限制祭扫服务,并对外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对相关方案进行动态调整。

《通知》提出,暂停祭扫服务的地区,要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

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统一调度防护物资和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力量,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殡葬服务机构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鼓励各地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全省城乡居民取消或者延期开展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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