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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暂停清明期间群体性祭扫活动 积极倡导网络祭扫

2020-03-20 09:12:03  6581360次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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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3月18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暂停群体性祭扫、倡导网络祭扫、提供代为祭扫、严格实行预约祭扫等具体措施。

一是暂停群体性祭扫。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二是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还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

三是提供代为祭扫。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班子成员代为祭扫。

四是严格实行预约祭扫。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规模不大,在安全防范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开通预约祭扫服务。殡仪馆、公墓要开通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设立核验通道,根据安葬数量、空间面积等因素,通过预约限定每日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不安排祭扫。要配备测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设备和防护口罩,在入口处对祭扫人员身份进行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提醒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墓区祭扫,要引导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对新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要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对暂停祭扫服务的公墓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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